许昭霞律师简介

   医学院法医学毕业,曾任法医学系教师,2001年 取得律师资格证。

    擅长公司、合同、商业秘密保护、知识产权保护(尤其网络知识产权保护)、房地产 等相关律师业务,尤其擅长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诉讼及非诉讼律师业务

律师服务

·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邀请,担任法律顾问

·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

·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

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

·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

·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

·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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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线装置分类办法

    【发布单位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、卫生部

    【发布文号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

    【生效日期】2006-05-30

   

   

    根据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49号)规定,制定本射线装置分类办法。

    一、射线装置分类原则

   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,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、Ⅱ类、Ⅲ类。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。

    (一)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,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,甚至死亡,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;

    (二)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,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,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;

    (三)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,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。

    二、射线装置分类表

    常用的射线装置按下列表进行分类。

    射 线 装 置 分 类 表

    装置类别

    医用射线装置

    非医用射线装置

   

    Ⅰ射线装置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(不含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)

    医用加速器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

    Ⅱ类射线装置放射治疗用X射线、电子束加速器工业探伤加速器

   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安全检查用加速器

    质子治疗装置辐照装置用加速器

   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(PET)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其它非医用加速器

    其他医用加速器中子发生器

    X射线深部治疗机工业用X射线CT机

   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X射线探伤机

    Ⅲ类射线装置医用X射线CT机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

   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X射线衍射仪

    X射线摄影装置兽医用X射线机

    牙科X射线机

    乳腺X射线机

   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

    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


说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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